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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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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故宫博物院服务项目》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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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博物馆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完善配套服务体系,沈阳故宫博物院现就三处区域服务运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优质合作伙伴,共同推动文旅融合发展。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沈阳故宫始建于1625年,是我国保存完好的两座古代宫殿建筑群之一、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4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1926年,沈阳故宫博物院在沈阳故宫基础上建立,隶属于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为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国家一级博物馆。博物院坐落于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171号,2025年接待观众585万人次,是沈阳城市核心文化地标。

二、项目名称

沈阳故宫博物院三处区域服务运营项目(三处区域可单独运营,也可联合运营)

三、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包含沈阳故宫博物院三处区域服务运营,具体信息如下:

1、沈阳故宫轿马场东廊房

地点:沈阳故宫轿马场区域东侧,使用面积:160平方米

2、沈阳路东廊房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沈阳故宫正门斜对面),使用面积:90平方米

3、沈阳故宫文化博物馆 后小楼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131号,使用面积:245平方米(已有基础装修)

四、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优质企业团队,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持有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有效行业资质,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具备相关项目实际运营经验,优质企业及具有文化文创、景区服务、博物馆配套服务经验者优先。

3、拥有稳定运营团队和成熟的管理体系,能够保障项目品质与服务质量,服从博物馆开放时间及场馆管理相关制度。

4、具备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

5、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运营方式说明

本次招募的三处项目不统一限定经营主题及运营模式,参选单位可结合三处场地实际情况,依托自身运营优势,自主规划项目主题与运营方式。所有运营方式须契合沈阳故宫历史文化定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沈阳故宫博物院场馆管理、文物保护相关规定,兼顾公益性与合规性,提升游客服务体验,推动文旅深度融合。

六、招募比选方式

本项目实行“业态审核+综合评审洽谈”的遴选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1、业态及运营模式审核:对报名单位提交的初步运营方案开展重点审核,主要评审其运营模式、业态定位是否契合沈阳故宫文化定位,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场馆管理要求,同时结合资质条件开展综合初步审查。审核合格单位进入后续环节,所有报名单位审核结果均将予以通知。

2、评审及合作洽谈:由沈阳故宫博物院组建评审小组,对审核合格单位的运营方案细节、报价、过往运营经验、核心团队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合作单位;随后与拟合作单位就合作细节、权利义务、服务标准等内容进行洽谈,达成一致后最终确定合作单位。

七、报名材料及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2、提交方式:将所有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yggwenchuang@163.com,不接受线下提交材料。

3、邮件要求:邮件标题统一为“沈阳故宫博物院服务运营项目”+招募公司/机构全称,邮件内注明本项目指定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4、材料格式: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整理为PDF格式(清晰可辩),相关证明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为扫描件或电子版盖章件均可。

5、报名材料清单(缺一不可)

基本信息:含公司/机构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本项目指定负责人信息等。

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与相关行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有)等扫描件;

初步运营方案:针对三处场地(可单独一处)的文化主题设想、空间设计概念、运营构想、运营管理模式、营销推广思路、IP开发思路等内容,可附效果图或参考案例。

团队及经验说明:核心运营团队简介、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过往相关运营项目经营案例等证明材料(含项目介绍、现场照片、所获荣誉等)。

6、所有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报名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八、初审及评审安排

1、初审工作将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果将通过电话、邮件通知初审合格单位进入后续评审洽谈环节。

2、评审洽谈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详细材料,将另行通知初审合格单位,请参选单位实时关注沈阳故宫博物院官方公众号并保持通讯畅通;

3、评审洽谈结果将由结合评审阳小组综合意见确定,最终合作单位以双方洽谈达成一致后的结果为准。

九、其他说明

1、本公告仅在沈阳故宫博物院官方公众号发布,对于因其他平台、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导致报名单位误报名、未报名的情形,沈阳故宫博物院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不收取报名保证金、比选保证金。

3、参选单位在参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4、沈阳故宫博物院拥有本次招募比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咨询电话

沈阳故宫博物院文创产业部 024-24843001转889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