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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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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沈阳故宫的故事”征稿启事
作者:
2026年,沈阳故宫博物院迎来建院100周年。我们十分期待您分享与沈阳故宫的故事。
沈阳故宫始建于1625年,是中国保存完好的两座古代宫殿建筑群之一。为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4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沈阳故宫博物院是在沈阳故宫基础上建立的古代文化艺术博物馆,成立于1926年,2017年进入国家一级博物馆行列。
即日起,沈阳故宫博物院启动“我与沈阳故宫的故事”征稿活动,欢迎您用文字、用镜头,讲述您眼中的沈阳故宫博物院,重温美好回忆。
一、征稿内容
以“我与沈阳故宫的故事”为主题,作品种类不限。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2026年4月30日
三、投稿格式
1.文字类:体裁不限,以文字为表述主体,不少于500字,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至电子邮箱。
2.摄影作品类:无论是父辈的青春留影,还是您儿时的打卡留念,或是近期的旅行照片,都承载着一段段岁月,记录着一个个故事。图片格式要求是JPG格式,每张不小于1MB。作品请加以文字说明,与图片一同提交至电子邮箱。
投稿作品一律以电子文件投稿
四、征稿流程
1.请将作品发送至征稿邮箱:
2027354292@qq.com
2.投稿邮件标题:【我与沈阳故宫的故事-作品名-作者-联系方式】,请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
3.作品将按文字类、图片类分组进行集中审核,如作品2026年6月30日仍未收到回复,则未被采用,稿件可自行处理。
4.投稿即视为作者同意院方对作品进行修改。优秀作品(可能经过提取、删节后)在沈阳故宫博物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入选作者将获得沈阳故宫博物院编著的《世界文化遗产地建筑图集》1本和有效期一年的沈阳故宫免费门票10张。
征集声明
1.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不涉及版权纠纷;不得涉嫌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作品内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名誉权、肖像权等由作者负责。
2.投稿作品要求正面、积极向上,不得含有涉及宗教问题、种族、地域歧视等内容。
3.投稿作品中所出现的文字、语言、场景、背景等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
4.本次征集活动入选作品不另付稿酬。所投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沈阳故宫博物院拥有投稿作品的使用权及后期技术处理权利。享有对其进行推广、宣传使用、公开展览展示和出版发行等权利。
5.博物院内一切拍摄活动均以保护文物、遵守博物院规定为前提展开。拍摄展柜、展品,禁止使用闪光灯,不得拍摄标有“严禁拍摄”的展品和区域。
6.投稿则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